在諮詢時發現,仍有約九成的朋友仍無法很明確知道:
# 究竟為什麼房地合一會對房市造成這麼大的影響?
#不同時期的稅制又有什麼不同?
讓我們來看看,同樣一戶房屋,在不同時期買賣, 應繳的財產交易所得稅金有何差異?
先設定相同條件如下:
條件1.購入700萬,出售1000萬,獲利300萬
條件2.持有兩年以上
條件3.房地比6:4(假設房屋評定現值60萬,土地公告現值4 0萬拆算)
條件4:不考慮交易費用,如仲介費,土地漲價數額等
再推算不同時期,買賣同樣設定條件的房屋後的計算結果:
# 2007前:
若採無取得成本計算(房屋評定現值60萬*新北市36%)= 21.6萬
計入100萬薪資所得,課稅12%
21.6萬*12%=2.6萬
繳付稅金約2.6萬
#2016前:
獲利300萬*房屋佔比60%=180萬
計入100萬所得,課稅20%
繳付稅金36萬
#2016後:
獲利300萬*20%=60萬
繳付稅金60萬
由此可知
10年前的2.6萬<近10年的36萬<今年起的60萬,
這裡還未計入應繳的土增稅呢!也還只是以低價屋及一般所得100 萬累進稅率。若高總價房屋、高所得人士,所繳付的稅金將更可觀!
投資獲利被稅金傾蝕,所以許多投資人退場, 有土斯有財的年代漸褪。近期在諮詢時, 也確實有較多買賣預售屋虧損的案例。
文:蔡喬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