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財稅觀點】反避稅讓OBU資金大逃亡

 
使用境外公司最大的稅務風險,根據查稅案例的經驗觀察,
主要來自於帳戶的開立地點(台灣OBU或他國銀行)、交易模式及匯款流程。…


其實反避稅條款在國際間,訂定跨國、多重國籍企業躲避稅負的反避稅辦法已成為趨勢。
企業及個人的節稅,有更多合法的操作模式,境外公司只是其中一項,若真的選擇以境外公司,則要審慎選擇開戶地及交易模式。

關於「反避稅條款」:
.法源:意指所得稅法第43條之34修正案,
.目的:為防堵企業將經營、投資獲利滯留海外,或假藉海外註冊公司躲避國內稅負,所訂出的反制辦法。
.執行方向:主要訂定外國受控公司(CFC)與居民企業(PEM)等兩大條款來追稅,
.預計實施日:規劃將在2015年上路實施。

文:蔡喬薇
 


反避稅讓OBU資金大逃亡

號稱「台灣反避稅條款」的所得稅法第43條之34修正案,日前雖遭立委賴士葆攔阻退回財政部重新審議,但「反避稅條款」的魔咒已在台商圈中蔓延擴大! 據中央銀行最新統計發現,今年5月全體金融機構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(OBU)資產總額驟降至1480.04億美元,不僅跌破1500億美元大關,更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了114.92億美元,意謂著「反避稅條款」還沒過關,寒蟬效應已造成台商存放OBU的存款出現提前逃亡的撤資現象,值得有關當局正視問題的嚴重性。
國內銀行外匯主管指出,受到所得稅法第43條之34原計畫104年推動實施的影響,近來台商存放在銀行OBU的存款出現明顯流失的情形。央行統計也發現,光是5月份銀行業的OBU資產總額就流失了114.92億美元,相當約3500億元台幣資金已經「悄悄流失了」。先前有業者猜測可能是和美國財政部要向海外美國人查稅的「肥咖」條款有關。不過,銀行深入了解後發現,OBU真正的大宗客戶都是來自境外的公司、享有免稅優惠,這些都屬於企業資金,真正造成OBU資金大撤資的主因,其實並非美國「肥咖」條款,而是號稱「台灣反避稅條款」的所得稅法43條之34修正案帶來的後遺症。
銀行人士指出,按所得稅法43條之4修正案的規定,境外公司實際管理處所若位在台灣,即需按台灣法令課稅,也就是比照本國公司課17%的營所稅,另外分配盈餘給股東股利時,以往因其為海外公司匯往海外股東稅賦為0%,未來海外股東採就源課繳20%、本地股東股息就源課繳23%,換算下來,稅賦將大幅激增至約40%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表示,所得稅法43條之34 條修正案,確實會對台灣上市櫃公司的IPO,帶來重大衝擊。光就稅賦成本考量,將逼著現今來台、或未來想來台掛牌上市的F類股的海外回台上市公司「跑光光」。立委賴士葆在最後關卡前退回「所得稅法修正案」,但其效應已經產生,就已造成銀行OBU資產流失上百億美元。
【聯合晚報2013.07.10
反避稅條款在立法院尚未完成三讀,但已引起企業恐慌。會計師指出,企業擔心政府查稅,已有部分企業出走,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廖哲莉建議,政府應提前評估法案對經濟衝擊,提供配套降低副作用。廖哲莉表示,反避稅條款法案在立法院尚未通過,目前企業觀望中,當立院重新審查時,市場反應可能會更大。
俗稱「反避稅條款」的所得稅法第43條之34修正案,在立法院上會期三讀前被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等人擋下來,要求財政部重新審議。根據中央銀行統計,5月全體金融機構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(OBU)資產總額,降到1,480億美元,較去年同期減少114億美元,有銀行稱,主要是受到反避稅條款所影響出現撤資潮。雖然央行昨晚發出澄清稿,強調OBU資產變化主因是因為國際會計準則(IFRS)啟用後的認定方式改變,而非受到反避稅條款影響的撤資潮。但會計師說明,部分企業會在維京群島等免稅天堂設立海外控股公司,而「反避稅條款」中居民企業認定,將會對實質在國內營運的海外註冊公司,視為國內企業課稅。
從查稅角度來看,OBU帳戶仍在國內,國稅局容易循線稽查資金流向,判斷是否為居民企業,這將讓某些企業決定關閉帳戶。也有大型事務所會計師指出,已有企業陸續詢問,如何調整投資架構減少衝擊。近期因「反避稅條款」在立法院審查停擺而呈現觀望,但如果該法案重新審查,業者恐會更加速因應腳步。廖哲莉表示,反避稅已是國際租稅趨勢,但政府實施前應先評估對台灣經濟衝擊,並思考配套,將影響降到最低。
【經濟日報2013.07.10
新聞辭典》反避稅條款




蔡喬薇 Jovi Tsai 
中國、香港、台灣 / 地產、金融、稅負